双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第1号通告
来源:本站编辑 时间:2020-01-28 点击:次
双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第1号通告
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为减少人口流动,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,维护公众安全,现通告如下:
1.禁止各类公众聚餐、聚会活动。
2.所有从武汉到我区的人员和去过武汉的人员,与以上两类人密切接触的人员,以及不明原因发热的人员必须主动上报并加强自我防护,居家观察14天,禁止串门。
3.禁止庙会、广场舞等一切群众性文化活动;暂停开放网吧、影剧院、KTV、棋牌室、台球厅等娱乐场所,暂停一切文化、旅游、体育聚集性活动。
4.辖区内除商场、旅馆、超市、医院、农贸市场、加油站、婴幼儿用品店、药店正常营业外,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;所有允许营业的场所,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。
5.辖区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,不再组团收客,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;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。
6.辖区内所有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、城市公交、城乡公交线路全部暂停运营。
7.城市主要出入口、高速公路口等地设置体温检测点,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。
8.辖区内中小学、幼儿园推迟开学;校外培训、托管机构一律暂停。
9.区属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一律取消,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一律暂停。
本通告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施行,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双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1月27日